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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律师曹敏,在建委,开发,施工,设计,监理,质检,质量,鉴定,检测,招标,审计,结算单位工作二十年,注册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师,懂专业,丰富经验,法律顾问,专业建筑律师!
北京建筑律师曹敏,在全国各地办理了大量施工合同,工程欠款,工程质量纠纷案件,能把工程和法律有机结合;不按常规套路出牌;擅长疑难,复杂,冤假,错案;综合法律,纪检,监察处理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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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诉讼请求数额(1-10%)收取律师费,具体协商处理;
2、旅差费另行计算;
3、现场勘查、咨询费协商处理;
4、一审、二审、再审、抗诉、执行等阶段费用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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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1580106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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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1110120101035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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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如何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纳入书证,提出命令的使用范围,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撤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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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如何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纳入书证,提出命令的使用范围,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撤诉 |
| 如何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纳入书证,提出命令的使用范围,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撤诉 如何判断电子数据的真实性,主要考虑一是电子数据生成,储存和传输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的完整性,可靠性运行状态以及监测手段,二是电子数据的保存,传输,提取的主体和方法是否可靠? 如电子数据,是在正常的商业活动中形成和储存而相应的计算机系统的硬件软件环境,完整可靠,出差正常运行状态下,电子数据也是由中立第三方平台记录保存,提供的一般来说,其真实性可能较大,反之,则其真实性的可能性较低,如果电子数据的内容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人民法院原则上会确认其真实性,在审查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委托鉴定等方法,由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出具专业意见,为法官判断提供辅助,在建筑工程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实践当中,也有专家辅助人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纳入书证,提出命令的使用范围,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完善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扩展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您是诉讼活动,对案件事实的查明,以尽量发现真实的事实为目标,但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能力不足,途径有限,是长期以来至于这一目标实现的重要原因,当事人收集证据途径不足,往往会导致其承担败诉的后果,严重影响当事人实体权利,各保障和实体全实体公正的实现,为此,2015年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12条,对书证提出命令,作出原则性规定,修改决定在民事诉讼法解释的基础上,对书证提出命令。
申请条件审查程序书证提出义务范围及不遵守提,书证提出命令的后果进行,进行规定完善了,书证提出命令制度,同时,通过修改决定第113项关于书证的规定使用于,试听资料,电子数据的,规定,蒋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纳入书证,提出命令的使用范围扩展到当事人收集证据的途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撤诉 撤诉 作为一种结案方式,情况比较复杂,分析原因,主要有: 一是因为诉讼主体不合格而撤诉,既错告了被告; 二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而起诉起诉后因引起诉讼失效中断的后果而撤诉; 三是法官为了追求结案率动员原告,在特定的时期撤诉; 四是因为证据不足,原告怕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而撤诉; 五是当事人经过法官做工作后,争议得到解决,双方握手言和和解而撤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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