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裁判生效后发生的“新的事实”

起诉反诉 | 2026-07-07 | 0

裁判要旨: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能否再次提起诉讼的关键在于是否出现了“新的事实”。“新的事实”应为生效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的事实,而不是原生效裁判未查明或未涉及的事实,亦不是当事人在原审中未提出的事实。在生效判决已涵盖当事人的反诉请求时,当事人不具有独立的反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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