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巡回法庭:建设工程转包合同的结算是否应以承包合同的结算为前提?

施工合同 | 2026-07-01 | 0

本案转包合同只是约定按照承包合同定额结算,而非以前者结算为前提。转包合同与承包合同仍然属于独立的合同。转包人对实际施工人提交的结算资料未进行审核即提交发包人,且在实际施工人提起诉讼后仍未就结算资料欠缺真实合理性提出有效抗辩,理应承担相应责任。即便由此导致承包人可能承担一定的损失,亦应视为其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不能作为其拒绝向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价款的理由。

相关推荐相关推荐

第五巡回法庭:建设工程转包合同的结算是否应以承包合同的结算为前提?

第五巡回法庭:建设工程转包合同的结算是否应以承包合同的结算为前提?

本案转包合同只是约定按照承包合同定额结算,而非以前者结算为前提。转包合同与承包合同仍然属于独立的合同。转包人对实际施工人...

施工合同 2026-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