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取得的所有权能否对抗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案例】x×建筑公司诉丰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例来源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2年
第3集(总第51集)
审判法院:xx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仅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取得建设工程所有权的当事人,不属于商品房的消费者,其所享有的所有权不能对抗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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