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意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出现质量瑕疵,能修复的情况下,应当先告知承包人进行修复,拒绝修复、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或无能力进行修复的,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实际支出的费用,发包人主张减少应付工程价款的,属于抗辩。若主张存在质量问题,尚未修复亦未实际支出修复费用,要求承包人支付质量维修费用的,属于反诉或另诉解决的问题。
答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疑难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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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律师曹敏律师专攻建工民商事疑难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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