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尚存争议,但该争议并不妨碍其审判实践中基本特征的形成,其主要特征:-是附从性,随着主债权的产生、存在、转移及消灭而相应的产生、存在、转移和消灭;二是追及性,无论权利客体辗转于何人之手,优先权人均可追及受让人行使该权利;三是物上代位性,优先权人对债务人因其标的物的变卖、租赁、灭失毁损而取得的金钱或其他物, 同样可以行使该权利;四是不可分性,优先权人的权利存在于整个标的物上, 不因债权额低于标的物的价值而对标的物进行分割。

价款结算 | 2025-04-21 | 0

虽然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尚存争议,但该争议并不妨碍其审判实践中基本特征的形成,其主要特征:-是附从性,随着主债权的产生、存在、转移及消灭而相应的产生、存在、转移和消灭;二是追及性,无论权利客体辗转于何人之手,优先权人均可追及受让人行使该权利;三是物上代位性,优先权人对债务人因其标的物的变卖、租赁、灭失毁损而取得的金钱或其他物, 同样可以行使该权利;四是不可分性,优先权人的权利存在于整个标的物上, 不因债权额低于标的物的价值而对标的物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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