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1规定的上诉期间提出,代理人代为提出上诉的,必须按照该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2的规定取得特别授权。在法定上诉期间内,当事人未提出上诉,代理人虽提出上诉但未获得当事人特别授权,当事人于法定上诉期间届满后追认代理人代为上诉行为的,不能视为当事人于法定上诉期间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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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不得自行扩大不开庭审理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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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不得引用宪法和各级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会议纪要、各审判业务庭的答复意见以及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作为裁判依据,但其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可以在说理部分予以阐述。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1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