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等房地产开发经营
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再149号民事裁定书]
裁判要旨:只有出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错误的情形,第二审人民法院才能直接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之间存在现实争议、利害关系,当事人具有起诉的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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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设法律关系中项目公司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纠纷原告起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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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之间无实质性纠纷且可以自行履行,不具有起诉的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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