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过程中所需资料清单(根据案件不同要求筛选使用)
1.招标文件:
2.施工单位投标书(含商务标及广联达预算软件格式、技术标); 3.中标通知书:
4.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书);
5.施工过程中有关会议纪要、工程进度计划;
6.工程施(竣)工图纸(全套:土建、安装)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图纸、设计变更签证单;
7.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证资料(资料内容应与监理单位留存的一致)、索赔文件;
8.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9.建设单位签认的工程材料、设备价格清单;
10.建设单位供料明细表(名称、数量、价格及施工方领用材料清单); 11.工程项目质量验收文件;
12.甲乙双方关于工程停工、复工的函件;
13.单项工程结算书电子版文件(要求:对结算书中涉及的变更,签证, 洽商进行顺序编号,并须与所附结算书预算的内容编号完全对应);
14.结算书中预算须同时提供电子版(为广联达软件格式或提供其他软件及加密狗);
15.广联达软件底稿及手算底稿;
16.工程造价审核过程中需用的其他资料。
【应用指引】
1.鉴定程序启动后,鉴定资料的提供极为重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工程价款可分为四部分:(1)直接费,即直接成本,包括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管理费和材料价差。其中,定额直接费又包括人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