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案例】浙江x×建设有限公司诉常山县x×电器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案例来源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11期(总第814期)
审判法院: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日期:2017年2月24日
案 号:(2017)浙08民终91号
裁判要旨 工程款优先权的成立并非以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为前提,即使工程尚未竣工,并不影响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工程未实际竣工的,约定的竣工之日为6个月的起算点;约定的竣工日期早于实际停工日期的,实际停工之日为6个月的起算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