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转包分包实际施工人排除强制执行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黑龙江省和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淄博凯宾商贸有限公司、江苏中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江苏中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2018)最高法民申3869号民事裁定书]
裁判要旨:和佳公司作为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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