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减轻当事人责任上诉诉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有能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奎文支行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民申2704号民事裁定书]
裁判要旨:上诉制度是为遭受一审不利益判决的当事人提供救济以确保法院裁判的公正性而设立的,上诉利益是判断当事人提起上诉合法性的条件,是法院对上诉请求进行审理的前提,无上诉利益的上诉则无审理之必要。在一审判决已经认定减轻当事人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具有上诉的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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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决未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具有上诉的诉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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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不得自行扩大不开庭审理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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