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久聪公司与青岛凯旋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2021)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应以民事诉讼法关于案件受理条件的规定为判断标准。久聪公司请求青岛凯旋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且久聪公司具备原告行使诉权所需要的当事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的现实争议和诉的利益两个要件,久聪公司有权提起本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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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法院执行保全裁定中的执行行为,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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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存在涉嫌刑事犯罪因素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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