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因协助司法行为未支付工程款时的责任认定 【案例】中国第xx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诉重庆x×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质量工期 | 2026-07-17 | 0

案例来源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案例》2014年第12期(总第695期)

审判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案 号:(2013)渝五中法民终字第03649号

裁判要旨

承包人与施工人在约定结算工程款时,可约定将质保金包含在内,承包人委托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因协助司法行为到期未履行工程款的委托,导致施工人未领取到质保金,施工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履行付款义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并非出于自身原因,因而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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